沉香苗木的质量分级标准有哪些指标 |
2017-09-05 15:23 |
在苗木分级标准指定过程中,通常尽可能地测定多个指标信息,以求得苗木质量的完整信息。由于苗木各质量指标间相关极为密切,各指标信息的表达往往是交叉重叠的,因此实际生产操作中苗木出圃时很难对每株苗木的多个指标都进行测定,特别是与根系有关的指标及生理生化指标。在指定苗木分级标准时,要选择能反映苗木质量、便于测量、生产上简单易用的直观因子作为苗木的质量分级指标。
潘超美等为确定影响白木香沉香树苗木质量的主导因子,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1年白木香沉香苗的地径D、苗高H、冠幅、叶片数和主根长,这5个主要指标进行了相关分析,确立地径和苗高为白木香的质量指标,采用逐步聚类法并采用欧式距离法对初始分级结果进行修正,制定出如下分级标准:
1级苗:H≥35.59厘米,D≥0.56厘米;
2级苗:21.42≤H<35.59厘米,0.45厘米≤D<0.56厘米;
3级苗:H<21.42厘米,D<0.45厘米。
1、2级苗为合格苗,达到出圃的要求;3级苗为不合格苗,应进一步移植培育,直到达标。除此以外,合格白木香苗木还应考虑苗木长势、色泽、地径的粗细、木质化程度、苗木的质量、有无感染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综合因素,才能保证沉香树苗的质量(潘超美等,2012)。
夏季利用沉香种子培育的沉香树苗正常生长周期在6个月左右,统一在营养袋里管理这个时间段后,苗木高度H可达50厘米;用沉香种子散播裸根苗在育苗床中培育8个月后,苗高可达80厘米,此时苗木可以出圃上山造林。为了提高苗木的逆抗性和种植后的成活率,苗木出圃前一定要进行断根、炼苗。苗木出圃时必须坚持“合格苗才能出圃,不合格苗应继续留圃培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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